新增天津河西區抵澳須醫觀
【本報消息】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昨宣佈,因應天津市及廣東省的疫情變化,衛生局根據第二/二○○四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十條和第十四條的規定,自二二年一月十二日下午四時起,所有曾經到過天津市河西區的入境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醫學觀察至離開當地後十四天但最短不少於七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