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台灣列入黑名單
陳同佳無法赴台自首
【香港中通社九日電】“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因“洗黑錢”罪在港刑滿出獄後仍未赴台自首。協助陳同佳的香港立法會議員管浩鳴九日透露,陳同佳被列入黑名單,無法自行去台灣自首,建議考慮以“域外法權”方式,賦權香港法院審理案件。
管浩鳴在電視節目中表示,陳同佳現身處偏遠的地方,自首的意願從沒改變,但由於他和陳同佳已被列入黑名單,無法前往台灣,即使查詢航空公司亦遭拒絕。
管浩鳴說,有人提出過用 “域外法權”,但“域外法權”有追溯力的問題,指自己不是法律專家,希望可以找一些熟悉普通法的人士幫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