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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1月10日
第A04版:澳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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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宇滔倡設天然氣穩價基金

林宇滔

憂不斷加價影響社會民生

林宇滔倡設天然氣穩價基金

【本報消息】政府上月與澳門城市燃氣公司簽訂新的天然氣供應專營合同,為期廿五年。立法議員林宇滔表示,雖然新合同要求天然氣售價盡量接近成本及經政府批准,但未見政府介紹氣價穩定機制和利潤上限等,擔憂天然氣價格隨着國際氣價一次大幅調升,將對用戶造成壓力,認為應參考電費成立“氣價穩定基金”,把公司的超額利潤儲入基金,以便利用基金儲備紓緩未來氣價上調的幅度,盡量減少對用戶的影響。

新約變相延長合同

過往天然氣合同分為上游及中游兩份合同。上游合同為政府於二○○六年與中天能源公司簽訂的《天然氣輸入及傳輸公共服務批給合同》,為期十五年。中游合同為政府與南光天然氣公司於二○一二年簽署的《天然氣分配公共服務批給合同》,為期廿五年。另外,住宅使用天然氣方面,就由城市燃氣網絡營運商向設有大廈燃氣管道設施的公司供應天然氣,再由該公司向住宅用戶供氣。

政府上月與城市燃氣公司簽署《天然氣批發供應公共服務批給合同》,同時解除了與南光公司的中游合同。林宇滔表示,政府把上游及中游合同“二合為一”,即城市燃氣公司將負責採購、存儲、傳輸、分配及批發天然氣,他認為這做法相對折衷、務實,由一家公司負責購買及批發天然氣,比兩家公司負責,相較能減少中間成本。但值得注意,原中游合同為期廿五年至二○三一年屆滿,現時簽新約後變相延長合同期,至二○四六年屆滿。

簽合同“先斬後奏”

林宇滔並提到,上游合同的天然氣“門站價”(相當於批發價)一直按○八年批准的價格,即每立方米為二點七三五七元,但國際氣價已上升至約每立方米四元以上,兩者相距逾倍。簽訂新天然氣合同後,政府早前公佈,因國際氣價上升,一般及住宅用戶的新售氣價分別上升約百分之六至百分之九。坦言在現時國際氣價高企的背景下,澳門天然氣價格較國際現價低,但對用戶而言卻認為屬極高加幅。他建議政府公佈新天然氣售價、石油氣售價及其他能源產品的價格比較表,方便用戶比較和選擇合適的能源產品。

新天然氣合同內容在簽訂後才對外曝光,事前又未有透露簽約公司或合同內容方向。林宇滔批評政府在處理新天然氣合同的整個過程的透明度嚴重不足,一如過往多份工務範疇的公共批給合同,“先斬後奏”。質疑該“先斬後奏”處理公共合同批給的方式損害公眾知情權、違反基本原則,做法不符合公眾期望和陽光施政的原則,促請政府日後公共批給合同絕不應再“先斬後奏”。

違合同應追究處罰

他又提及,中天公司未有保障天然氣供應的穩定性,導致天然氣多次“斷供”,影響澳門天然氣供應;亦未履行合同要求,尤其附錄的總體發展規劃,如建設加氣站、液化天然氣(LNG)接收站等。他敦促政府交代會否對中天公司作出追究及處罰。 “雖然是難,但政府都要有相應的態度,而非對不作為放任不理,否則專營合同簽來做咩?”

另外,林宇滔提及,現時新天然氣合同內未見價格穩定機制,雖然今年的天然氣加價幅度控制在一成之內,但國際氣價高企,未來會否再加價?在現時經濟不景情況下,天然氣現時加幅已令社會百上加斤,未來若再加價,必然對用戶造成沉重負擔。他建議參考澳電“電費穩定基金”做法,成立“天然氣價穩定基金”,把天然氣公司一定盈利撥入基金,在有需要時可利用該些基金儲備,穩定天然氣價,盡量減少對用戶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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