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打兩針十八歲或以上人士
公僕打第三針可缺勤一天
【本報消息】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訊:就有意見認為公務員接種第三劑新冠病毒疫苗應給予一天假期的提議,應變協調中心指出,行政公職局早在去年十一月十五日向各公共部門發出指引(發函編號:0242/SAFP-DRTSP/OFC/2021),公務人員當日起可於接種第三劑新冠病毒疫苗的當天或翌日合理缺勤一天。
應變協調中心表示,自本月六日起已調整第三劑加強劑的接種對象,已接種兩劑滅活或mRNA疫苗的十八歲或以上人士均建議接種第三劑加強劑,無需限制於高暴露風險或免疫力低的人士。同時,放寬有急切需要人士的第三劑加強劑接種間隔,第三劑(或加強劑)接種可在第二劑(或初種系列)接種後三個月(不少於十二周)進行。
應變協調中心強調,接種新冠病毒疫苗,可減少感染風險,更重要的是能降低感染後出現重症、住院或死亡風險,是預防和控制新冠肺炎的重要手段;此外,本澳一旦出現一定數量的本地病例,與內地的免檢疫通關機制亦會熔斷,屆時將對澳門的經濟活動和市民的生命安全造成重大影響。
故此,接種疫苗既可保護自己亦能保護他人,更可形成社區免疫屏障,呼籲市民盡快接種新冠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