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傷人罪成囚三月緩刑年半
【本報消息】初級法院宣判一宗傷人案,四人均報稱被他人所傷。合議庭裁定,四被告中三人傷人罪成,判囚三個月,緩刑十八個月。
第一被告姓張、第二至四名被告分別為彭X新、左X香、陳X清。四人涉普通傷害身體完整性罪。
案情顯示,四人涉及一宗傷人案,均報稱被他人攻擊。法官於宣判時指出,第一被告反映曾被第二至四名被告襲擊,而第二至四名被告反指遭第一被告所傷。法庭根據閉路電視錄影片段、醫生的報告等綜合分析,認為第一被告的證言較可信,判定在案件中,是第二至第四名被告出手傷害第一被告。
三人傷人罪成囚三月緩刑年半
【本報消息】初級法院宣判一宗傷人案,四人均報稱被他人所傷。合議庭裁定,四被告中三人傷人罪成,判囚三個月,緩刑十八個月。
第一被告姓張、第二至四名被告分別為彭X新、左X香、陳X清。四人涉普通傷害身體完整性罪。
案情顯示,四人涉及一宗傷人案,均報稱被他人攻擊。法官於宣判時指出,第一被告反映曾被第二至四名被告襲擊,而第二至四名被告反指遭第一被告所傷。法庭根據閉路電視錄影片段、醫生的報告等綜合分析,認為第一被告的證言較可信,判定在案件中,是第二至第四名被告出手傷害第一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