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拾漸被遺忘的回憶(六)
坐大船過海的記憶
澳門是一處三面臨海的半島,在陸路交通變得發達之前,對外交通幾乎全靠水路。在港珠澳大橋開通前,坐船往來港澳是平常的事情,但在不同的時代,坐船過海卻有不同的體驗。
今時今日,前往香港的客輪主要在外港碼頭及氹仔客運碼頭上船,但在二十世紀六十年代前,大多數乘客是在內港乘搭大船到香港,其中以十二號碼頭的“德星號”、十六號碼頭的“大來號”和廿二號的“佛山號”(後遷到二十號碼頭)最為有名。除了香港,內港還有客輪前往廣州、江門和石岐等港口。
那麼在五十年代乘搭大船過海是怎樣的體驗?
大船的班次沒有那麼頻密,主要下午(兩時或三時)和凌晨(一時或三時),萬一乘客錯過就要等半天;而大船的航速也不快,從澳門到香港需要花上三至四小時!因此,乘坐凌晨班的乘客要在船上過夜,當他們抵達香港時,即可見到晨光第一線。大船上劃分成不同的船艙,包括大艙、尾樓、唐餐樓、西餐房、單人房、雙人房及特等房。一般平民是乘坐大艙,只需花上四元,但是空間最擁擠、空氣最混淆的船艙。相比之後,最高級的特等房擁有獨立房間和餐飲,但價格卻高達到二十五元,相當於大艙的數倍!
在六十年代初期,德星號、大來號和佛山號,這三艘客輪幾乎主宰往來港澳的水路交通,直到一九六二年賭權易手後,何鴻燊、葉德利等商人為保障港澳航運的穩定,成立新的船務公司為止,並且購入多艘新船,打破原來“三輪鼎立”的局面,但三艘客輪仍然服務港澳兩地居民。
澳門歷史教育學會 勞加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