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的士從業員營運收入
交諮委冀規範車載機公司責任
【本報消息】的士車載機爭議日前再次引起關注,有的士業界與的士智能終端機系統供應商意見不一。交諮委、聚賢同心協會理事黃萬濱指出,新“的士法”已生效兩年,前年十二月起的士必須安裝車載智能終端系統才可營運,業界應熟悉有關法例的規定,需強調的士車載機為規範業界營運行為、保障乘客權益、保護從業員安全等原因而設計,因此車主應依時交付有關車載機的運作費用,避免因過期而影響業界從業員的正常營運。保證的士正常運作的同時,亦避免從業員因已受旅客減少而導致收入減少的情況再雪上加霜。同時,現時通關情況依然受限,建議當局因應未來旅客的來澳情況,適當考慮再次免費開放港珠澳大橋邊檢大樓西停車場,緩解的士業界的剛性支出。
培訓提升的士服務
黃萬濱表示,受疫情影響,的士業界收入大受打擊,少了來澳旅遊乘客的重要支撐,建議業界應把握本澳乘客需求,重建市民對的士業界服務的信心,可考慮建立“用心服務從業員”標籤,形成良好、專業的服務形象。此外,當局可與培訓機構合作,為的士業界開辦有關如“職業素養”的培訓課程,協助提升從業員的服務水平,有利於業界長遠發展。
對於的士業界曾反映車載機出現問題,導致生意受到影響,黃萬濱認為,如證實由於車載機事故而造成從業員損失,當局應檢討要求車載機公司作出賠償,規範車載機公司有關責任,亦彰顯車載機營運收費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