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趨升 去年個案增四成
李靜儀促檢噪音執法困難
【本報消息】議員李靜儀提出書面質詢,引述《澳門環境狀況報告二○二○》指噪音投訴近十年呈上升趨勢,去年噪音投訴個案較一九年上升逾四成,當中以“談話及喧嘩”、音樂及卡拉 OK”及“室內裝修”等噪音為主,令居民生活飽受困擾。她促請政府適時檢視執法困難,並完善相關法律或機制,加強執法成效。
求助警方無法檢控
李靜儀引述有居民反映,儘管政府部門在接獲噪音投訴後會作出處理,但成效未必顯著,噪音擾民問題仍會重複發生。例如,按現行《預防和控制環境噪音》,治安警負責監察日常生活活動的噪音;環保局負責監察工業、商業及服務業的噪音。然而,商業場所的噪音擾民情況往往發生於深夜時份,曾有居民因大廈地鋪在節日舉辦活動產生噪音問題報警求助,但警方到場卻無法檢控,結果噪音持續;翌日聯絡環保局人員跟進,又因該活動已停止而無法檢測到噪音及檢測,結果是難以處理。此外,在商業場所內發出的其他生活噪音,如有人深夜時打麻將等,亦嚴重影響居民休息。
環局翌日跟進已停
李靜儀引述政府早前回覆相關商業噪音書質時強調會依法處理,並指部門間設有聯絡和合作機制,但並未詳細回應是否需要完善法律。她再度質詢當局,就現時商業場所深夜發出的噪音,當局會否完善相關的合作機制或規定?會否全面檢討“噪音法”,尤其加強對生活噪音問題的執法機制,以提高執法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