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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6日
第A03版:澳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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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街市法元旦生效設過渡期

新街市法將於元旦日生效

臨時沙梨頭街市正修葺

新街市法元旦生效設過渡期

近千攤販分三階段簽新經營合約

《街市管理制度》新法明年元旦生效,當局將於九十天過渡期內,與現時近千名攤販和相關准照持牌人分三階段簽新經營合約。有肉販表示,據知新約為期五年,主要規定了持牌人每月要有廿多天在檔位經營,同時新法也容許牌照可轉予有五年協助的經營者,認為相關問題明確了做法是好事。

五年續期問題不大

市政署表示,現時全澳攤販和相關准照持有人約九百七十人,簽約將分三階段,首階段是小販、臨時流動攤位、成衣准照持有人;第二階段是紅街市攤販;第三階段則是其他街市承租人。工作較緊湊,部分攤販主動反映希望盡快簽約。未來,公開競投空置攤位的準則,將考慮競投者的營運策略、經驗、每日經營時間、貨品種類多元性及支付工具便利性等,有進一步消息將會發佈。另外,紅街市明年將重整,目前紅街市攤檔有一百五十六名承租人,相關攤販搬入臨時沙梨頭街市的工作已準備就緒。

有肉販指,雖然約簽為期五年,但據知日後續約若經營期間沒有大違規,相信五年後續約問題不大,認為“做開攤販有一定優勢,行外人未必個個做得掂”,不擔心日後續約問題。

客觀執法防濫釘牌

另有肉販稱,最擔心新法規定三次違規行為可以“釘牌”的條文,何謂“違規行為”,當局沒有清晰界定。認同售賣水貨丶呃秤等欺騙顧客行為需處罰,但一些有私人或主觀因素造成的投訴又算不算一次違規?若這樣也算,料會引起很大恐慌。希望當局執法時客觀、公正,既保障市民,也需保障攤販,否則街市日後經營只會越走下坡。

本報記者 羅惠旋 報道

2021-12-26 本報記者 羅惠旋 報道 1 1 澳门日报 content_164508.html 1 新街市法元旦生效設過渡期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