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紀委:直播非法外之地
【本報訊】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廿一日消息:近年來,隨着直播帶貨成為電商平台最大的增長點,網絡主播的收入也水漲船高,部分頭部主播的單場帶貨交易額達到千萬甚至上億元。稅務部門作出的處理處罰決定體現了稅法權威和公平公正,再次警示網絡直播從業人員,網絡直播並非法外之地,要自覺依法納稅,承擔與其收入和地位相匹配的社會責任。
直播行業粗放發展
近年來,國家大力支持新經濟新業態發展,平台經濟、直播帶貨等一大批新業態新模式湧現出來,在助力疫情防控、保障人民生活、對衝行業壓力、帶動經濟復甦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然而,諸多利好消息難以掩蓋行業“粗放式”發展的現實。一些明星、網紅直播帶貨“翻車”引發輿論熱議,偷逃稅、貨不對板、假冒偽劣等問題頻頻曝光,“粗放式”發展的行業亟須正確的引導和規範。
名氣再大逃稅難逃
直播行業不是“稅收盲區”。從朱宸慧、林珊珊案再到此次的黃薇(網名:薇婭)案,主播偷逃稅行為相繼受到嚴肅處罰,體現了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則,名氣再大、人氣再高,一旦偷逃稅都難逃制裁。身為頭部主播,更該帶頭守法,享受新業態帶來的制度紅利,必須展現與之匹配的法治素養。
自覺依法納稅,法治軌道內的流量變現才有意義,規範發展的新業態才有未來。
任何行業的發展都離不開監管部門的規範和引導。對直播行業來說,頭部主播的偷逃稅行為被嚴懲,警示平台進一步認識到自身的監管義務,認真依法履行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義務,督促協助平台主播依法依規辦理納稅申報,並積極配合稅務機關依法實施稅收管理,為直播行業健康發展貢獻力量。
對直播行業加強稅收徵管是規範稅收秩序、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環境的應有之義,也是促進直播行業健康可持續發展的必然舉措。政府對新興業態發展的態度是包容審慎,但絕對不會縱容逃稅。
今年以來,針對直播等新業態的規範稅收秩序舉措不斷出現,推動直播行業、平台經濟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