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用公帑報銷親友餐飲費
駐京辦前領導否認控罪
【本報消息】澳門特區駐北京辦事處前領導涉用公帑報銷親友的餐飲費,並要求公務司機接載其親友到處遊玩。被告於初級法院應訊時否認指控,辯稱是公務餐,當時與他人探討宣傳澳門等事宜,強調不知道司機是以公務身份載其親友耍樂和墊支費用。案件押後續審。
女被告姓康,五十七歲,無業,涉多項公務上之侵佔罪。
案情顯示,一五年至一六年期間,在康某不在澳情況下,其分別以公費支付親友於路氹、西灣某餐廳的餐費,兩者分別為一千七百多元和一千多元。一七年時,康某放假期間,涉於北京一酒店用公費食早餐,費用約一百八十三元人民幣。
另外,一七年時,康某涉要求公務司機接載其親友到北京遊玩,司機要墊付親友房費、滑雪場、油費等,共計一千八百元人民幣。
辯稱商談文宣活動
康某否認指控,並逐點反駁控訴書內容。在路氹某餐廳上,當時約其兒子、兒子朋友等人交流,兒子朋友打算在北京舉辦關於澳門的文化宣傳活動,展示澳門的文化藝術產品,如T-shirt等,但具體已不記得。
法官追問,被告當時放假,為何不着同事幫忙?康某答,當時同事都放假,由於當日事情比較趕,發生比較急,其與眾人探討約十分鐘後,自己便離開澳門,交由兒子接待對方。法官問,如果任何人都找你交流,都要吃一餐飯,豈不是很忙?康某答,那不一定,覺得該活動挺有趣,感到有責任支持對方,自言沒有拒絕過澳門年輕人。
至於西灣某餐廳上,康某稱,當時有人想了解澳門社會和政府情況,所以委托他人幫忙招待三名內地政府部門人士,當中細節已記不清。強調駐京辦是澳門與內地的橋樑,有感該朋友更了解相關情況,是合適人選。
問及在北京酒店早餐費用,康某指出,當時是與他人傾談宣傳澳門文化事宜,辯稱不會周六特意去酒店吃早餐。至於公務司機接載其親友到處遊玩,康某表示,知道司機會載親友耍樂,但不知以公務身份接載和墊支費用。
庭審未提及呃津貼
根據資料顯示,一九年在廉署披露的案情中,還包括涉嫌呃“房屋津貼”部分,但法院庭審中並沒有提及有關內容,有可能不在控辯標的範圍。當時廉署調查發現,涉案領導多年來一直申請並收取全額駐外津貼,但其實長居於駐京辦內,並把兩間辦公室改作留宿之用,還使用公帑加裝淋浴、熱水器、洗衣機及乾衣機等個人日常生活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