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回覆議員書質明確癥結在入屋難
解決樓宇滲漏明年立法
【本報消息】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主任林智龍回覆議員李良汪解決樓宇滲漏水的書面質詢時表示,樓宇滲漏水長期困擾居民,癥結在於如何解決“入屋難”。為此,政府提出透過專門的法律制度及程序來應對,包括創設法律機制,解決入屋檢測和後續維修的問題,以及透過專業的檢測機制,賦予檢測報告應有的效力,以推動後續程序進行。有關專門法律制度的立法工作已納入明年度的立法規劃,政府會審慎研究出可操作的機制,並以開放的態度充分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後,將法案提交立法會審議。
社團更易推動維修
有何具體措施從源頭加強業主的責任意識,主動維護自身單位?林智龍引述房屋局回應指,房屋局一直透過不同形式的宣傳推廣活動,如講解會、製作處理樓宇滲漏常識小冊子及多媒體廣告等,推動居民履行樓宇維修責任。相對於政府向業主提供法律、行政等支援,社團更具條件在居民聯絡工作上發揮積極作用,協助業主成立管理機關,推動社會做好大廈管理工作。
林智龍又引述工務局表示,倘滲漏水個案需政府介入協助查找滲漏源頭,該局會委託獨立第三方機構檢測,居民亦可自費聘請合資格的技術人士或機構自行檢測及提供維修建議,最終目的均是解決樓宇滲漏問題,檢測報告與政府委託的機構無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