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煽惑他人不投票投白票
廉署通緝羅冠聰等五人
【香港中通社十八日電】香港廉政公署十八日表示,獲裁判官簽發手令,通緝五名人士,涉嫌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廿七A條,即“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的非法行為”。
廉署早前就有人涉嫌在二○二一年立法會換屆選舉中,違反條例第廿七A條展開調查,並根據既定程序,就調查結果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有關法律意見認為,有足夠證據向四男一女作出檢控。
被通緝的人士包括前立法會議員羅冠聰、前大專學界國際事務代表團發言人張崑陽,前區議員李家偉、劉珈汶及李軒朗。
張崑陽、李家偉、劉珈汶及李軒朗涉嫌於本月十六日藉公開活動作出非法行為,即透過社交媒體平台廣播四人之間的討論,煽惑他人在立法會選舉中不投票。
張崑陽又涉嫌於本月十五日藉公開活動作出非法行為,即在其兩個社交媒體專頁上展示兩篇貼文,煽惑他人在立法會選舉中不投票。
羅冠聰亦面對一項控罪,他涉嫌於或約於本月三日藉公開活動作出非法行為,即在一個網上會議上發言,煽惑他人在立法會選舉中不投票。
因該五名人士已離開香港,廉署十八日及十七日分別向裁判法院申請手令,通緝五人歸案,並獲裁判官簽發有關手令。
就有人涉嫌在立法會選舉中干犯條例第廿七A條罪行,廉署至今共拘捕十人,當中兩人已被起訴;另有七人正被通緝,包括上述五人。有關調查仍然會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