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設條件推動升降機年檢
本澳地狹人稠,樓宇之多,已登記的升降設備多達九千二百部。問題是,至今並無法律規範恆常維修及年檢,尤其使用年期較長的樓宇,升降機欠缺維修保養,每次出現故障、甚或傷亡事件才引起正視,造成使用者、監督實體雙輸局面。
從當局數字所得,上述升降設備中,私人管轄的升降類設備佔四千多部,當中尚有約三成未有申報及張貼電梯檢驗聲明書。縱觀現時澳門有不少樓宇樓齡已三、四十年,足見構成極大安全隱患。當局昨公佈《升降設備安全法律制度》法律草案,當中建議強制每年至少一檢,較大程度保障用家安全,符合社會的期盼。
相關法律制度從無到有,社會看重有否足夠條件去支撐,包括專業檢修人員的數量與質量。然而,本澳升降設備專業人才緊缺,記得在諮詢期內,這個部分為社會關注熱點之一,業界更提出不少憂慮。儘管當局所指,目前登記的電機、機電工程師有九百多名,看似數目不小,惟業界透露,實際從事維修保養的只有三、四百人,且大多年近五十歲或以上,眼見年輕人不願入行,出現斷層。
可預期立法後,檢驗機構須檢驗的升降設備將較目前飆升十數倍。無論是政府及經營實體都有人才需求,也將成為影響法律制度有效推行的關鍵所在。當局必須設法培養足夠且具認受性的專業人才,做到及時檢測,以及避免因檢驗需求突然加大,令檢驗費大幅飆升,增加業主的負擔。
“能力越大,責任越大”,推行強制年檢,大廈管理機關和管理公司責任會更大,但現時許多業主未必清楚了解當中的責任。過去經驗所得,升降機部分項目維修保養金額較大,業主會、小業主收到報價單時常會猶豫不決,繼而擱置,令工程一拖再拖。政府有必要加強宣傳,又或開展針對特定對象的說明會,清晰地讓公眾尤其是監督實體明白,如何配合新法才不會“踩雷”。
強制年檢或會增加業主的大廈管理成本,並非每戶業主都可承擔。當局可提供指引及建議,如透過申請對應維修資助計劃,減輕經濟負擔,況且升降機運行牽涉住戶的人身安全,相信業主定願意配合。
夏 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