煽惑他人投白票不投票
四人涉違選舉條例被捕
【香港中通社十五日電】香港廉政公署十五日再採取執法行動,拘捕四人,他們涉嫌觸犯《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廿七A條,即“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廉署至今拘捕共十人涉嫌在二○二一年立法會換屆選舉干犯該罪行。
當日被捕的四人為三男一女,年齡介乎廿二歲至五十八歲。被捕人士涉嫌在立法會選舉的選舉期間,於互聯網轉載煽惑他人在立法會選舉中投白票及不投票的貼文。廉署於行動中檢走數部手提電話及兩部電腦,所有被捕人士已獲准保釋候查。
調查仍在進行,廉署不排除再有進一步執法行動。根據既定程序,廉署完成調查後,會將調查結果交予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以決定是否作出檢控。
廉署再次呼籲市民嚴守法規,切勿參與不法呼籲或轉載相關違法內容,共同維護選舉廉潔公平。廉署會繼續嚴正執法,打擊操控或破壞選舉的行為,以確保選舉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