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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14日
第A16版: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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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再被判監十三月

八人涉維園非法集會案昨宣判

黎智英再被判監十三月

【香港中通社十三日電】香港“支聯會”去年六月四日無視警方反對舉辦維園集會,事後有廿六人分別遭檢控。早前八名被告分別被裁定罪成或認罪,十三日在區域法院被判監四個月兩星期至十四個月不等。

本案原有廿六名被告,其中十六人早前已認罪,被判監禁四至十個月,另有兩人離港。

本月九日,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以及何桂藍被裁定煽惑他人明知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罪罪成,而李卓人、蔡耀昌、梁耀忠、梁錦威及胡志偉均已於開審前悉數認罪。

法官判刑時表示,因為疫情,去年的集會未獲批准舉行,被告卻無視傳播風險,讓市民聚集,即使沒有出現大型傳播,但不意味著沒有公共衛生風險,認為判刑需有阻嚇性。

法官判刑時表示,李卓人在案中角色突出,蔡耀昌及梁耀忠在保釋期間犯案。最終李卓人被判監十四個月,蔡耀昌被判監十二個月,梁耀忠及梁錦威分別被判監九個月,胡志偉被判監四個月兩星期。

黎智英被判監十三個月,鄒幸彤被判監十二個月,何桂藍被判監六個月。基於整體量刑原則,李卓人和黎智英本案刑期與早前非法集結案件的刑期同期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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