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牌男子涉違令駕車
【本報消息】一名在上月因超速駕駛被判處禁止駕駛的本地男子,日前凌晨時分駕車行經友誼大馬路遇警員查車,揭發事件。警方以加重違令罪移送檢察院偵辦。
涉案司機為四十多歲的本澳男子。本月六日凌晨時分,治安警於友誼大馬路附近執行查車行動期間截查一輛汽車,發現司機正處於禁止駕駛期間,遂將其帶返警局處理。
經調查,疑人承認於今年十一月上旬因超速駕駛被初級法院判處禁止駕駛,有關判決已於十一月廿九日轉為確定,其須於十二月九日前往交通廳辦理遞交駕駛執照之手續。有人聲稱因誤以為完成遞交駕駛執照之手續後,才會被禁止駕駛,故駕車外出消遣後,回家途中駛至友誼大馬路時被警員截獲揭發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