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澳機構進駐灣區仲裁中心
【本報記者古楨輝深圳八日電】粵港澳大灣區國際仲裁中心交流合作平台今日迎來首批四家澳門機構進駐,將為大灣區及境內外企業、當事人提供國際化、優質高效的仲裁、調解等商事爭議解決服務,亦是粵港澳法律領域合作、推動三地法治規則銜接的新里程、新探索。
位於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的粵港澳大灣區國際仲裁中心交流合作平台,是在深圳國際仲裁院的基礎上建設而來,旨為符合條件的港澳仲裁機構、港澳地區律師事務所、大律師事務所及法律界人士依法開展仲裁、調解業務提供空間。該平台於今年四月二十四日揭牌成立,並於九月六日在深港兩地高層領導見證下,引入首批三家香港機構。
本次首批引入四家澳門機構,包括澳門世界貿易中心仲裁中心、澳門律師公會仲裁中心、澳門仲裁協會、黃顯輝律師事務所。澳門法務局長劉德學,深圳國際仲裁院院長劉曉春,廣東司法廳公共法律服務管理處處長陳武明,深圳市福田區副區長歐陽繪宇,南光集團有限公司董事會秘書、總法律顧問趙玉阜,以及進駐的澳門機構代表黃顯輝、高展鵬、李金月、郭穎玫等嘉賓,出席上午舉行的進駐儀式。
三地共建法治灣區
劉曉春、歐陽繪宇在致詞中指出,在深圳經濟特區慶祝四十周年大會上,習近平總書記親自部署規劃建設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一年多以來,一批批來自港澳及國際的高校、科研團隊落地生根。大灣區建設需要粵港澳三地資源共享、規則銜接、制度創新,在打造國際一流灣區過程中,更需要包括澳門在內的法律資源。
陳武明表示,法治建設是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重要內容,如何創造性用好灣區“一國兩制三法律”的獨特優勢,集合三地法律服務資源,更好打造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是灣區法律建設的機遇,也是挑戰。粵港澳大灣區國際仲裁中心交流合作平台築巢引鳳,為粵港澳三地仲裁調解機構、港澳地區的律師事務所、法律界人士在大灣區依法開展國際仲裁業務提供空間,更為探索三地法治交流與合作提供新路徑。
提供中葡雙語服務
黃顯輝代表澳門進駐機構致詞稱,一直以來,澳門在中葡語言人才方面擁有優勢,包括律師、會計師、工程師、建築師、醫師等專業人士,既具備相關專業資質,亦擁有中葡雙語能力。澳門有條件在涉及葡語當事人的仲裁或調解案件中,提供擁有中葡雙語能力的專業人士擔當仲裁員和調解員,將有助為國家與葡語系國家經貿往來、中拉經貿往來和“一帶一路”經貿往來構建優質、創新的爭議解決平台,提升大灣區國際影響力。
儀式上,深圳國際仲裁院副院長安欣分別與進駐的澳門機構代表簽約,與會嘉賓還共同為進駐機構揭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