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宇維修意識須提高
政府將向立法會提交“都更法”草案,建議樓齡三十年以上樓宇分級業權百分比啟動重建。然而,歸根究底,本澳的樓宇普遍欠缺維修保養,即使是樓齡不高的樓宇亦不時滲漏水、甩磚等,相信提高居民意識才能維護樓宇“新鮮值”,從根源解決問題。
政府將提交“都更法”草案並建議按樓齡分級不同的業權百分比,值得留意的是,若達到法定重建業權百分比後無法取得剩餘業權人同意,或須透過仲裁解決問題。然而,為確保雙方利益,一旦走入仲裁需較長時間,加上通常未能達成重建共識的樓宇多以租盤為主,往往業主未必在澳或年事已高不熟悉法律,仲裁會否因而“拖慢”整項程序?屆時仲裁費用又由何人支付?再者,因為不是每名業主都有能力承擔重建費,又或是剛購買單位隨即啟動重建工程的“新業主”,若涉及銷售時“隱瞞”相關工作,又是否牽涉另一個問題?相信這都必須審慎考慮。
重建最根本的問題是樓宇缺乏維修保養,故政府討論重建制度同時應加強宣傳教育,提高各業主的大廈管理和維護意識,減少因日久失修而演變成殘樓,相信比起不斷推動居民重建來得更實際和長遠有效。
悅 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