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公會剖析憲法基本法
【本報消息】適逢十二月四日為國家憲法日,澳門律師公會於本月一日邀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澳門基本法委員會委員王禹教授主講以“憲法、基本法與中葡聯合聲明”為題的研討會。
中聯辦法律工作部副部長級助理黃文軍,澳門律師公會主席華年達、會員大會主席許輝年,律師業高等委員會主席石立炘,秘書長李金月,理事會成員,陶智豪大律師,法律專家簡天龍等出席。
王禹表示,憲法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具有最高法律地位,是實行“一國兩制”的根本法律依據。中國政府在中葡聯合聲明裡宣佈的十二項基本方針政策及附件一具體說明,是制訂澳門基本法的政策依據。其更指出中葡聯合聲明不是澳門基本法制訂的法律依據。中葡聯合聲明本身是中國政府根據中國憲法的有關規定及其精神,與葡萄牙進行外交談判而簽訂。澳門基本法貫徹實施及澳門特色“一國兩制”成功實踐,落實中國政府在中葡聯合聲明裡作出的莊嚴承諾。
憲法是制訂基本法的法律依據,憲法和基本法共同構成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憲制基礎。澳門基本法是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憲制性法律和日常立法依據。澳門特別行政區任何法律、法令、行政法規和其他規範性文件均不得同澳門基本法相抵觸。基本法既不能否定憲法,憲法也不能否定基本法。
眾律師踴躍參與研討會,互動環節氣氛熱烈。華年達感謝王禹的精彩演說,讓參會者對憲法、基本法以及中葡聯合聲明有更深入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