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屋宜恆常化申請利規劃
新“經屋法”修訂後的首次經屋申請期至昨日結束。截至昨晚(電子申請午夜十二時截止),新一期經屋申請共收表一萬一千六百多份,齊備文件八千八百多份。在已齊備文件的申請中,兩人及以上家團人口申請五千七百多份。是次經屋開隊,兩房及三房合共提供五千○一十二間,兩人或以上家團的申請量大於相對戶型的供應量,可能會出現有迫切住屋需求的兩人或三人家團無奈選擇一房廳的情況,個人申請亦很大機會繼續“陪跑”。
對比上一輪經屋申請逾三萬七千份,是次申請量銳減,可見“經屋法”修訂後,確立經屋永遠姓“經”,只能轉售予房屋局的做法奏效,經屋成功去投資化,恢復真正的住屋需求。但值得留意,雖然今次申請仍以兩人或以上家團申請居多。隨着家團申請被逐步消化,個人一直“陪跑”,此消彼長,未來有一段時間的經屋申請中,個人申請佔總申請量的比例料或慢慢走高,直至個人申請被逐步“回應”。政府有意在偉龍馬路公屋增加一房廳經屋的比例,可以理解,但仍要審慎為之。
按是次個人申請的年齡統計,廿三至四十四歲的申請者佔了九成多,大部分是青年,不排除部分人在等候期間成家立室,希望更換更大面積的房屋。但按新“經屋法”規定,申請人及其家團成員在申請前十年內不得擁有住宅物業,即個人申請一房廳單位後,再結婚生子,即使把經屋轉售房屋局後,他和其配偶仍需等候十年後才能再次申請經屋。在此期間不能置換更大經屋,只能被迫蝸居一房廳單位,或放棄經屋到私人市場置業,當然還有未來“夾屋”可考慮。但“夾屋”申請條件仍是未知數,坊間只能觀望。
政府規劃新城A區兩萬八公屋,目前僅開隊兩次,合共約八千個單位,即尚有兩萬公屋規劃,政府有充足房屋資源。經屋去投資化後,需求量較以往銳減,延續現時“先建樓、再開隊”,盲婚啞嫁式的做法,容易戶型錯配。政府宜考慮經屋恆常化申請機制,掌握需求量,並按數據設定興建計劃。
夏 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