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法院今判決昂山案
【香港中通社二十九日電】緬甸前國務資政昂山素季此前被控犯有多項罪行,包括煽動叛亂、腐敗、選舉欺詐等。外媒稱,緬甸法院將於十一月三十日就昂山素季涉嫌煽動叛亂作出判決。
據英國《衛報》報道,昂山素季自今年二月一日被緬甸軍方扣押,檢方對昂山素季提起多項刑事指控,包括非法進口對講機、違反疫情相關規定以及不當處理國家機密、意圖煽動叛亂和腐敗。重新組建的緬甸聯邦選舉委員會十一月十五日還宣佈以“濫用職權罪”正式起訴涉嫌在二○二○年大選中舞弊的十六名人員,其中也包括昂山素季。
針對昂山素季被控“煽動叛亂”,緬甸法院已多次開庭,聽取檢方證人陳述,並將於十一月三十日進行判決。這將是昂山素季所涉一系列案件中的首次法院判決,如果“煽動叛亂”罪名成立,她將面臨三年監禁的判罰。
據悉,昂山素季所涉案件最近一次開庭是於十月二十六日在內比都澤布迪瑞法院進行,昂山素季當天出席了聽證會並為自己進行辯護。她當庭否認了針對她犯有“煽動罪”的指控。
據了解,這是昂山素季自今年二月一日以來首次在聽證會上以被告的身份為自己辯護。由於昂山素季律師團隊的五名律師已被禁止接受媒體採訪,因此證詞的細節未能公開。據悉,目前,昂山素季共面臨十一項指控。
昂山素季此前在軍政府統治期間曾遭軟禁十五年,在二○一○年獲釋,並在五年後領導全國民主聯盟(民盟)在大選中獲勝,成立民選政府。
民盟在去年十一月的大選中再獲壓倒性勝利,但軍方以選舉存在舞弊為由逮捕了時任緬甸總統溫敏與時任國務資政昂山素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