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檢車輛檢驗期延年底
【本報消息】交通局訊:交通局早前已安排原定期檢驗日期在十二月十三至三十日的車輛,可提前預約十二月一至三十日期間檢驗,並於十二月四日及十一日額外提供驗車服務,截至本月廿五日仍有約五千四百部原定期檢驗日期為十二月的車輛未有預約。為便利車主,局方將十二月定期檢驗車輛的檢驗期限一律延至十二月卅一日下午一時,車主可由本月廿九日開始網約。
局方呼籲車主或利害關係人盡早網約驗車,並提醒網約必須提前至少一天,不接受當天預約,已預約的車輛須按時抵達檢驗中心,逾時預約將自動失效。建議車主可登記“接收短訊通知綜合登記服務”,獲取相關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