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回付國豪機場遇襲案上訴申請
被告賴雲龍稱受美間諜指使
【香港中通社廿五日電】前年八月時任內地《環球時報》記者付國豪在香港國際機場遭示威者襲擊案,兩名被告不服定罪和刑罰,廿五日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惟一人撤回申請,另一人申請被拒。
被告賴雲龍和畢慧芬早前被裁定暴動及非法禁錮等罪罪成,分別被判囚五年三個月及四年三個月,二人不服定罪和刑罰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
當日上訴庭處理案件,被告賴雲龍撤回上訴申請,他在庭上指出,“我是受美國間諜Mark Simon指使”,又指“我冤枉了付國豪,我向十四億中國人道歉”。
被告畢慧芬則在庭上承認曾襲擊及非法禁錮付國豪,但希望法庭輕判。
律政司在庭上播放的涉案片段顯示,畢慧芬以索帶綁起付國豪的手腳,令付國豪一動也不能動,證明畢慧芬破壞社會安寧、襲擊及非法禁錮,所以定罪穩妥及判刑適當。上訴庭法官潘敏琦拒絕批出其上訴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