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行為刑事化 豁免戲仿諷刺評論時事等
版權修訂條例諮詢三月
【香港中通社廿四日電】香港特區政府廿四日就更新香港的版權制度展開為期三個月公眾諮詢,諮詢期至明年二月廿三日。
當日,香港特區政府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長邱騰華在記者會上表示,版權制度是知識產權制度的重要一環,可以有效保護源自原創作品的私有財產權,也讓公眾可合理使用版權作品,對鼓勵創意、科技發展、促進和傳播知識都非常重要,是知識型經濟發展的基石。
特區政府自二○○六年起,就加強在數碼環境中的版權保護進行三次大型諮詢,並分別於二○一一年和二○一四年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然而相應立法程序均未能在當屆立法會會期屆滿前完成。
特區政府建議以《二○一四年條例草案》為基礎,更新香港的版權制度。主要立法建議涵蓋五個已有廣泛共識的範疇。包括版權擁有人的作品以任何電子傳送模式向公眾傳播都會得到保護,並將侵權行為列為刑事罪行,豁免戲仿、諷刺、模仿、評論時事等。
諮詢文件亦涵蓋四個曾引起多方討論、時至今日依然備受關注議題,分別是應否沿用現行安排在法例盡列所有豁免和繼續容許合約凌駕豁免、應否有特定條文處理非法串流裝置和司法封鎖網站事宜。文件亦列舉一些可作進一步研究的新議題,以持續加強保護版權的工作。
邱騰華表示,本次未引入任何與香港國安法有關的規定,若作品有違香港國安法,相關部門會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