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揭兩宗假婚帶查四男女
【本報消息】治安警近日偵查兩宗假結婚,帶查四名男女,發現有人“快離快結”,及“婚後”無共同生活。警方相信仍有人涉案,案件移送檢察院偵辦。
離婚十日閃嫁澳男
治安警根據身份證明局舉報調查一宗家庭團聚申請,近日通知五十三歲龍姓本地無業男子協助調查。發現疑人在一五年在珠海酒店認識四旬張姓內地女子,對方聲稱生活困難,要求與疑人假結婚協助取得澳門身份。張女同年六月初與內地丈夫離婚,僅十一日後隨即與疑人“閃婚”,此後兩人少有聯絡。至去年十二月,張女通知疑人在鏡湖醫院誕下一名男嬰,疑人聲稱為免假結婚曝光,於是冒認生父,助男嬰取得澳門身份。有人聲稱過程中並無收取報酬。
老婦收酬嫁內地漢
另一宗案件顯示,警方根據匿名舉報,多年前一對內地夫婦為取得澳門居民身份與本地人假結婚,警員尋獲四旬駱姓男子及朱姓女子,兩人原為內地夫婦並育有一子,於○六年離婚,兩個月後各自找來本澳男女假結婚,兩夫婦終取得澳門居民身份,隨即在一四年及一八年分別離婚。警員尋獲與駱男“結婚”的六旬盧姓本地婦人,有人承認收取三萬五千元人民幣報酬“假結婚”。與朱女“結婚”的七旬本地漢仍在追查。
治安警發現涉案“夫妻”均無共同生活跡象,口供前後不一。警方正追查其餘涉案人士下落。案件涉“為取得許可而虛假作出並主張某些法律行為”罪及偽造文件等,移送檢察院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