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人融入深合區需普法先行
深合區的落實,是豐富“一國兩制”實踐的重大部署。
《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提出,深合區民商事規則銜接澳門、接軌國際,營造趨同澳門及國際的宜居宜業法律制度環境,提升對澳門居民及國際人才的吸引力。
澳門法律交流協進會會長黃景禧表示,深合區的發展對於法律界人士而言責無旁貸,也是一個能夠將澳門民事商法帶入深合區的發展機遇。
黃景禧指出,“橫琴新街坊”作為珠澳深度合作的一項重要綜合民生工程,是內地第一個為澳門居民打造,集居住、教育、醫療等功能於一體的綜合民生項目。澳門新街坊將會是一個澳門居民的新家園,但很多與民生相關的法律制度和配套仍處於研究階段。現階段而言,法律界考慮到能否將一些澳門在民生方面相關的法律制度引入橫琴,融入“橫琴新街坊”當中,為居民謀求福祉。
兩地法制需時磨合
與民商事相關的法律制度,由於涉及兩地間不同法律框架與體系,需要一定時間磨合,很難立即銜接。
但是,所有政策安排必須堅持“以人為本”,以在深合區居住的居民,以及創業的企業需求為主,根據需求導向做好兩地民商事務銜接,營造出良好的居住、營商環境,讓居民住得安心、放心創業。
黃景禧在橫琴從事法律工作,了解到澳門居民在橫琴最多發生的是投資或者是物業管理的糾紛。認為兩地之間的物業管理制度不同,當局能否考慮將澳門的物業管理制度,或者分層所有權制度,引入橫琴深合區,以助澳門居民安居樂業。
完善跨境糾紛機制
要讓澳門居民更容易融入深合區生活,黃景禧認為普法工作尤為重要。深合區並非所有制度都應用澳門的法律,部分會沿用內地法律,例如刑法、行政法律等。所以需要做好澳門居民的普法工作,遵守內地的規章制度,奉公守法。下一步就需要完善珠澳兩地之間的跨境糾紛機制,因為珠澳兩地都有獨立執法機關,很容易產生管轄權衝突的問題,需要兩地共同磨合,積極洽談解決問題。
深合區建設任重而道遠,澳門現時已經有七十多位律師考取灣區律師執照,除能夠開闊發展空間,更能夠為深合區和灣區的法治建設貢獻力量,長遠為澳門居民和企業,提供適切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