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為“收禮”被騙卅四萬
【本報消息】一名本地女子月前疑墮網上交友騙局,因對方聲稱會郵寄禮物給她,最終遭詐騙三十四萬港元。
三十餘歲本地女事主,今年六月二十日透過通訊交友軟件認識一名男子,兩人一拍即合成為朋友。至同月三十日,男子向事主聲稱因獲得一份石油合約十分開心,為與事主分享喜悅,會郵寄禮物給她,要求事主提供澳門地址。至七月一日,事主收到自稱快遞公司職員的電郵,指事主有一個包裹內因藏有現金,須付四萬港元相關費用,才可領取包裹,事主於是按指示匯款到香港一銀行帳戶。
至八月初,事主又收到快遞公司職員通知,因發現包裹內有黃金,須再付三十萬港元“清關費”。
事主又相信,在八月和九月分多次匯款到香港一銀行帳戶付“清關費”。但事主之後一直未收到內有現金和黃金的包裹,才懷疑自己受騙,向司警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