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積犯認兌換呃逾五十萬
涉開空頭支票騙百七萬貨款
【本報消息】一名本地女子涉嫌以協助一名本地女子以優惠價兌換人民幣,合共詐騙對方逾五十六萬元人民幣,犯案女子過往涉及另外六宗同類案件,須定期向警方報到。司警接案後,前日傳召涉案女子到局調查,有人供認犯案。同時,犯案女子另涉及一宗簽發空頭支票案,詐騙一名本地女子一百七十二萬澳門元貨款。
被捕本地女子姓陳,三十一歲,報稱網購商人。司警落案控以“相當巨額詐騙”及“簽發空頭支票”罪。兩案昨日上午移送檢察院偵辦。
一直拖欠餘款
本月八日,司警接獲一名本地女子報案,指遭一名女子以優惠價兌換人民幣,最終被對方詐騙了五十六萬三千元人民幣,要求追究責任。
去年九月,事主向陳女透露欲以澳門元兌換人民幣,陳女指可以用一百○五澳門元兌一百元人民幣的優惠價協助換錢。同年十一月,事主先後兩次與陳女換錢,過程中事主將合共四萬二千澳門元兌換到四萬元人民幣,事主相信陳女。去年十二月十日至十二日,事主將八十五萬澳門元交付陳女欲兌換八十萬元人民幣。事主轉賬後,陳女在往後兩個月,只交付了二十三萬七千元人民幣,餘款一直拖欠。司警經調查,鎖定犯案女子為一名“積犯”,另涉及六宗同類案件,因此須定期向警方報到。前日上午,司警傳召涉案陳女到局調查,有人供認犯案。
開三“票”抵押
司警調查陳女時,亦發現她涉及另一宗簽發空頭支票案。案中的本地女子從事參茸海味生意,在二○一六年起,陳女與事主協議,以先取貨後付款方式交易。至今年,陳女已拖欠合共一百七十七萬元貨款。
今年三月三十一日,陳女向事主分別開納三張各為五十九萬澳門元的支票作為抵押。往後,陳女僅清還了五萬澳門元貨款。十月四日,事主拿其中一張支票到銀行兌現時“彈票”,懷疑受騙。陳女供認犯案,指自己的銀行賬戶根本沒有足夠金錢兌現三張支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