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星賭場一場一准照 優勝劣汰
博彩業開放後,除六大博企投資興建的項目外,還有近二十間衛星娛樂場。但現行博彩法中未有覆蓋相關衛星娛樂場運作,出現法律漏洞。澳區全國政協委員鍾小健建議,藉今次修法完善對衛星娛樂場的監管,且不應增加衛星娛樂場數量,並把衛星娛樂場定義為“服務及管理公司”,採取“一場一准照”的制度,以二十年為上限、實施五年一審的監管制度,透過市場調節機制,令衛星娛樂場優勝劣汰。
鍾小健表示,衛星娛樂場自博彩業開放以來便存在,已成博彩業其中一個特色。但由於博彩法未有覆蓋衛星娛樂場,出現法律漏洞。
早前特區政府的公開諮詢會業界專場,博企、博彩中介人獲邀出席,衛星娛樂場經營人卻未被邀請,正反映法律真空。
賭收貢獻不容忽視
衛星娛樂場的經營者絕大部分為植根澳門的企業,熟悉澳門市場及其特性,針對博彩客戶之多樣性,根據自身條件及地理位置制定市場策略,提供高效、具針對性且富有特色的服務,專注服務大型娛樂場未能吸納的客戶,照顧到高、中、低端不同的客戶群體需要。
衛星娛樂場對澳門的貢獻不算少,尤其是為本地勞動力提供一定支持。畢竟衛星娛樂場的條件及資源不及博企,故願意聘請年紀稍大的本地居民,且絕大部分職位均由本地人擔任,為穩定本地居民就業作出貢獻。
另外,參考博企年度財務報告,擁有十六間衛星娛樂場的博企,其一九年的博彩毛收益為四百億港元,當中約五成二(二百○七點八億元)為十六間衛星娛樂場所貢獻。由此可見,衛星娛樂場對澳門博彩業的發展和貢獻絕對不容忽視,若貿然削減衛星娛樂場的生存空間,無疑為澳門博彩業就業市場甚至博彩業的穩定發展帶來巨大衝擊。故此,這些衛星娛樂場的發展空間和前景應予以保障。
納入監管制定法規
他認為,特區政府應趁今次博彩法修改,把衛星娛樂場明確納入監管範圍,制定具體法律規定,令澳門博彩業健康地持續發展。
衛星娛樂場的場所相當於管理某特定娛樂場的“服務及管理公司”。故建議特區政府首應就具有適當資格的衛星娛樂場發出“服務及管理公司”准照,採取“一場一准照”的制度。相關准照應以博彩營運牌照批給期限為參考,即二十年為有效期,同樣設“五年一審”,期間就服務及管理公司的經營作出資質監管,進行審核從而決定是否延續准照期限。
至於如何判斷衛星娛樂場的服務及管理公司是否具備質素,可從以下標準斷判,包括:一、持有一定數量房間的酒店;二、酒店需配有餐飲或其他非博彩商業項目;三、需有專業管理團隊;四、主要股東及高層管理人員須為澳門居民;五、上述人士須具備適當性;六、具備足夠財政能力。只有具備上述適當資格的服務及管理公司才應獲發給予准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