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開展活動 設有評審監督
文化範疇資助統一管理增透明
議員陳浩星關注文化活動的資助及第三方評鑑制度。行政長官賀一誠表示,文化基金及文化產業基金已合併為一自治基金,並設有評審及監督制度,透過信託委員會及監事會,與基金行政委員會,共同形成相互的監督機制,增加公帑運用的透明度。
澳基會文局分工
賀一誠表示,政府已整合及優化文化範疇的資助制度,透過資金、技術等,幫助本地文化工作者及企業系統推進文化產業的發展。澳門基金會及文化局已於今年初協調分工,澳基會接受視覺藝術、文學創作、非物質文化遺產和曲藝四個資助類別申請,而文化局則接受音樂、戲劇、舞蹈、文遺、時裝、設計、影視動漫及文化藝術管理人才培養計劃的申請。
增初創扶持資助
同時,合併文化基金及文化產業基金為一個具法律人格的自治基金,統一管理文化範疇的各項資助,支持從事文化工作的非牟利社團、個人及企業,開展文化活動及項目。新自治基金將制訂資助批給的規章,規範各項資助申請的對象、資助原則、方式及表述等,同時設有評審及監督制度,增加公帑運用的透明度。
另外,政府將循文化產業的個人和企業制訂扶持政策,推動成立中介機構,增加對初創文化企業或藝人的扶持及資助力度,提供諮詢,拓展市場等服務,並着重後續跟進及實際的成效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