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法案將送立會審議
本年施政報告載有九項法律提案項目,明年則大幅增加至十七項,修改“公務員通則”、修“國安法”、“處理樓宇滲漏水法”、“預防未成年人飲酒制度”、“夾屋法”等都列入提案規劃。
臨近年尾,本年政府已規劃的九項法律提案,大部分都已送交立法會,“都更法”有所延誤,特首昨指明年送交;註明視乎公開諮詢情況而定的修改“博彩法”、“工會法”也尚未送交,兩者分別已完成諮詢和諮詢當中。
立法解決樓宇滲漏
明年十七項提案,包括《公共資本企業法律制度》、修改第八七/八九/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動物診療活動及動物商業業務法》、《處理樓宇滲漏水法律制度》、《澳門特別行政區保密制度》、《建築業職業安全健康法》、修改第三二/九三/M號法令核准的《金融體系法律制度》、修改第七/九五/M號法令《訂定在澳門地區發行貨幣之制度》、修改第二/二○○九號法律《維護國家安全法》、《武器及彈藥法律制度》、《人才引進制度》、《離島醫療綜合體管理制度》、《預防和控制未成年人飲酒制度》、《醫療輔助生殖技術制度》、《檔案法》、《公共泊車服務制度》、《夾心房屋法律制度》。
當中長期困擾居民的樓宇滲漏水問題,政府計劃立《處理樓宇滲漏水法律制度》,解決業主不讓人員入屋檢測或無法聯絡業主,從而無法確定滲漏源頭的問題。計劃透過立法設立相關機制,訂定適用於解決分層樓宇單位出現滲漏水爭議的制度。
離島醫院將由北京協和醫院經營、管理和提供服務,由於現行管理公立醫院的制度與離島醫院計劃的營運政策和模式不相符,政府將立專門的法律制度,就醫院的行政及財政管理機制作出規範。“夾屋法”則為推進夾心房屋政策,為不符合條件購買經屋且無能力購置私人房屋的市民提供置業渠道,計劃提交法案,訂定建造和購買夾心房屋,以及使用和售賣有關單位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