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對氣候變化任重道遠
經過半個月艱苦談判及“加時賽”,《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二十六次締約方大會(COP),於十三日夜間在英國格拉斯哥閉幕。大會最終達成《格拉斯哥氣候公約》,開啟國際社會全面落實《巴黎協定》的新征程。
首次將削減煤炭寫入氣候公約是大會最重要成果之一,意味着“煤炭的時代走向終結”。《格拉斯哥氣候公約》亦保持控溫一點五攝氏度(即至本世紀末把全球平均氣溫較工業化前水平升高控制在一點五攝氏度之內)的希望。《公約》還包括明年重審各國減排計劃、發達國家向發展中國家提供氣候行動資金、國際碳市場規則等協議或承諾。
在發展中國家普遍關心的適應、資金等議題上,COP取得一些進展。在資金方面,各方同意將長期資金的議程延續至二○二七年,發達國家在二○二五年前將繼續承擔現有義務,並在二○二四年完成二○二五年後新的資金量化目標安排。就廣大發展中國家關心的全球適應目標,大會作出下一步工作安排,決定建立並立刻啟動“格拉斯哥——沙姆沙伊赫全球適應目標兩年工作計劃”,以落實《巴黎協定》關於全球適應目標的要求。
作為負責任大國,中國在今次大會上發揮了重要作用。在各方談判陷入膠着的關鍵時刻,中美兩國聯合發佈《中美關於在廿一世紀二十年代強化氣候行動的格拉斯哥聯合宣言》,在今年四月《中美應對氣候危機聯合聲明》的基礎上,提出了中美雙方根據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等原則,開展各自國內行動,加強雙邊合作,共同推動應對氣候變化多邊進程的具體舉措。這有效提升了各方合力應對氣候變化的信心,積極建設性地推動了大會進程,為彌合各方分歧、擴大共同立場注入了動力。
此外,大會還通過了《關於森林和土地利用的格拉斯哥領導人宣言》等多個文件。
不過,由於發達國家對適應、資金、技術支持等發展中國家的核心關切並未給予充分回應,本次大會仍有遺憾和不足。早在二○○九年哥本哈根氣候變化大會上,發達國家就集體承諾,在二○二○年前每年提供至少一千億美元資金,幫助發展中國家應對氣候變化挑戰,但十二年過去了,這個承諾一直沒有兌現。
外媒援引能源轉型委員會的數據稱,《格拉斯哥氣候公約》使二○三○年全球溫室氣體排放量,由此前預計的五十二點四Gt(十億噸)降至四十一點九Gt。但是,如果要實現控溫一點五攝氏度的目標,二○三○年全球溫室氣體排放量需要降至廿六點六Gt,這意味着《格拉斯哥氣候公約》距離控溫一點五攝氏度目標仍有很大差距。
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在大會閉幕後發表視頻聲明說,與會各方邁出了重要步伐,但還不夠,呼籲全球團結起來,共同應對氣候變化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