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安庭籲完善置業階梯房策
【本報消息】疫情之下,當局在公共房屋方面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過去兩年來,實現經濟房屋兩次開隊,落實社屋恆常化申請,建成長者公寓示範單位,完成《夾心階層住房方案》諮詢等。當局在五個房屋置業階梯上的進展,得到社會的廣泛認可。
議員鄭安庭稱,在經屋價格方面,當局曾表示其呎價是依據土地溢價金、建築和行政成本而訂定,因此呎價約為五千元。有不少居民反映,五千元的呎價過高,甚至與很多私人唐樓的呎價持平,超出基層居民的購買力和房貸承受力,尤其是疫情影響下,不少居民收入銳減,經濟負擔加重。亦有社會聲音表示,由於經濟房屋不具投資屬性,在疫情影響、長期通貨膨脹和房屋剛需大的背景下,更應以較為實惠的價格銷售。
調低經屋售價
根據《經濟房屋法》的定義,經濟房屋目的是協助具特定收入水平及財產的本澳居民解決住房問題,與促進符合本澳居民的實際需要及購買力的房屋供應。若經屋定價過高,即使相關人士能夠申請到經屋,長期來看,面對巨大的還款壓力,恐怕難以完全實現經屋協助居民打造美好生活,而且萬一就業市場遇到疫情等因素衝擊,或出現無力償還巨額貸款的風險,造成社會不穩定因素。因此,當局應綜合多方面考慮,調低經濟房屋售價。
不少長者表示,對長者公寓十分期待,希望能盡快入住。根據一六年人口普查數據,澳門有超過四千名長者居於自置唐樓,居住條件亟待改善。但二四年投入使用的第一階段長者公寓僅有約一千八百個單位,而隨着時間推移,老齡化加劇,一千八百個單位難以滿足日漸增長的住屋需求。鄭安庭建議,當局應在落實第一階段長者公寓的同時,亦對長者公寓的需求量做充分調研,並利用收回的閒置土地空間建設更多長者公寓。
放寬公寓申請
而就長者公寓的申請資格方面,政府表示,現時長者公寓的服務對象,暫限於有自置唐樓物業的長者,冀讓他們出租自住物業,然後租住長者公寓。然而除了上述有物業的長者之外,都有不少長者無自置物業,但由於經濟條件所限,亦難以負擔電梯樓昂貴的租金,只能租住於殘舊的唐樓甚至是劏房內。然而他們又不符合申請社屋的條件,無法受惠於社屋政策,這些長者亦有迫切需求入住長者公寓。
鄭安庭希望當局考慮各類長者群體的實際情況,在一定程度上放寬申請資格,盡量滿足長者的住屋需求,讓本澳長者能實現“老有所居、老有所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