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涉理論實踐滅火操作
防火安全負責人培訓報名
【本報消息】消防局訊:第十五/二○二一號法律《樓宇及場地防火安全的法律制度》已於二○二一年八月十六日公佈,並將於公佈後滿一年起生效。根據新的法律規定,部分樓宇需維持一名經消防局適當培訓的防火安全負責人持續提供服務。
因此,為配合相關規定以及滿足本澳社會的需求,消防局已於本年十月下旬正式開展“防火安全負責人培訓課程”。“防火安全負責人培訓課程”主要分為以下三部分:理論、實踐及滅火操作。內容包括制定新法律的背景、目的,防火安全負責人的職責及義務、如何配合行政當局的安全巡查工作、認識新法律的處罰制度,以及當發生事故時防火安全負責人的職責等。通過上述的培訓內容,確保人員掌握及認識防火安全負責人的職責及義務,具備適當的防火安全知識。
為配合新法律明年的生效實施,消防局“防火安全負責人培訓課程”由即日起接受公開報名。歡迎現時從事本澳物業管理的人員,以及有意投身物管行業的人員盡快報名參與。授課語言:中文(廣東話);報名表格:可於消防局網頁內下載(https://www.fsm.gov.mo/CB/表格下載)、或掃描QR Code獲取;報名方式:建議以電郵(cb-wechat@fsm.gov.mo)、或傳真(二八三六·一一二八)方式遞交已填妥報名表格,或於辦公時間內致電報名熱線:八九八九·一四二七或八九八九·一六一三;上課時間及地點:於報名後會有專人聯絡通知。
此外,為配合相關防疫指引,凡參與課程的人員均必須自備及佩戴好口罩、接受體溫探測,並出示有效的綠色“澳門健康碼”,請居民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