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資美容院結業苦主追討無門
美容業商會推方案穩消費者信心
【本報消息】早前有香港美容公司暫停營業,與該品牌同名的本澳美容院同樣疑似停業,不少本澳苦主追討無門。澳門美容業商會昨舉行新聞發佈會,宣佈推出“澳門美容行業信心保障計劃”,有關求助人可到參與該計劃的美容中心,額外充值一定比例的費用繼續消費。超過四十家商會會員參與。
逾四十會員商號參與
發佈會昨晚八時假民眾頤菁中心舉行。商會會長程麗顏、理事長勞玉娥,立法會議員宋碧琪,大律師麥興業等出席。現場與會者超過三十人。
程麗顏表示,涉事美容公司非本地企業,也非該會會員,商會與涉事公司無任何關係。但事件對本澳美容業有極大影響,嚴重影響本地消費者對美容業的信心。為保障求助者權益,挽回消費者對本澳美容業信心,商會推出相關計劃,超過四十家會員商號參與。強調該計劃不影響求助人的追討程序及結果。
保障計劃分兩方案,倘求助人在涉事美容院仍有一萬元餘額,可選擇到所配對的美容中心參加生活美容項目或消耗型儀器及醫美項目,再充值三成或五成金額以激活消費。如該美容項目單次價錢為一千元,求助人只需付費三百或五百元,並扣除餘額一千元,即可享用有關項目。
欲參與保障計劃的人士,需提供由消費者委員會發出的投訴證明文件,以及在涉事美容院項目消費單據或信用卡月結單,相關餘額需在協定限期內用畢。
配對美容院最多兩次
商會最多可為求助人進行兩次配對,求助人可在第一次配對後的三個月內提出轉配要求,未使用的餘額可轉到新配對的美容院,第一次配對的美容院需退回未使用預付金額予求助人。倘求助人私下與美容院達成協議,則不會受到該會及相關計劃保障,並取消參與計劃的資格。
此外,若參加計劃的美容中心結業或存在糾紛,求助人只能按存在實際已付的預付金額作出追討,並終止該計劃程序。如求助人仍希望再次參與計劃,需重新進行相關流程及配對工作。
有到場的苦主張女士表示,是次蒙受數萬元損失,會汲取教訓,審慎考慮是否參與相關計劃。至今已就個案向消委會及相關銀行作投訴及反映,下一步計劃到廉政公署投訴,但未知該部門是否接納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