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僱拾消費卡據己被拘
【本報消息】內地外僱拾遺不報,將拾獲的電子消費卡據為己有並多次消費。治安警接獲報案後,根據天眼系統鎖定目標人物,本月四日傳召疑犯到警處調查,期間疑人承認與案件有關。
涉案人姓鄧,男性,四十五歲,內地居民,持藍卡,報稱超市理貨員。
治安警八月七日接獲案中女事主報案,聲稱遺失電子消費卡,卡內存有約五百澳門元餘款,但忘記何時何地丟失,查詢交易記錄期間發現有人使用消費卡,遂向警方報案。警方調查後鎖定疑人身份,直至本月四日傳召疑犯到警處調查。
調查期間,疑人承認早前於祐漢永定街拾獲涉案消費卡,一時貪念將消費卡據為己有,花光卡內餘額後亦曾經充值。警方以拾得物之不正當獲取對疑人落案起訴,移交檢院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