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7MAX訴訟十九億和解
【本報訊】中央社華盛頓/西雅圖五日綜合外電報道:根據今天發佈的文件,波音現任與前任主管已與股東達成擬議的和解協議,將以二億三千七百五十萬美元(折合約十九億澳門元)解決董事會遭控對737 MAX飛機安全監督不力的訴訟。
遭停飛廿個月
二○一八年到二○一九年,有兩架737 MAX飛機相繼在五個月內墜毀,總共造成三百四十六人罹難,導致波音公司這款最暢銷的機型遭停飛二十個月,最後是在波音大幅改善軟件與培訓內容後才重返天際。波音司的形象和聲譽受到沉重打擊,且蒙受巨額金錢損失。
這份擬議的和解協議今晚將在特拉華州法院提出,內容已獲波音公司證實,將要求在一年內額外選出一名有航空/航太、工程或產品安全監督專業知識的董事。
該公司需要修改附例,今後不容許行政總裁和董事局主席由同一人出任。
主要原告紐約州主計長迪那波里與科羅拉多州消防和警察退休金協會說,和解協議若獲批准,在關於高層未能防範傷害風險的指控上,這將會是特拉華州法院判出的最大筆金錢賠償。
迪那波里說,波音董事會“未能負起信託責任監督安全,避免讓公司、股東與客戶捲入不安全的商業行為,董事會承認做出非法行為”。他說:“展望未來時,我們希望在此協議中的改革,將有助於防範波音與旅客未來遭遇悲劇,並重拾公司名聲。”
保險支付賠償
這項協議要求波音董事會,必須任命至少三名有安全相關專業的董事。這項協議必須經法官批准才能生效,二億三千七百五十萬美元的賠償金將由保險公司支付,而非董事會成員或高層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