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康會三建議促復康發展
隨着《養老保障機制》及《二○一六至二○二五年長者服務十年行動計劃》與《二○一六至二○二五年康復服務十年規劃》中期階段規劃逐步落實執行,特區政府於二○二○年十一月以先行先試的方式正式推出照顧者津貼先導計劃,為期一年,以低收入家庭作為核心對象,並以重度或極重度智力殘疾、不能自行坐立的長期臥床兩類需要家人提供密切照顧的人士作試行。
根據社工局數據顯示,現時持“殘疾評估登記證”的重度或極重度智力殘疾人士約五百○六人,而不能自行坐立的長期卧床人士則未有相關數據。截至今年八月十五日,照顧者津貼先導計劃僅收到二百二十六宗申請,當中一百一十九宗符合發放要求,說明受惠人群十分有限。而且據服務使用者家屬反映,有關申請門檻太高,限制申請對象的殘疾類別及程度,審批時間長,加上手續繁複,而未能受惠,亦未能有效緩解經濟方面的壓力。故此,本人提出以下建議:
優化照顧者先導
第一,建議政府盡快開展照顧者津貼先導計劃的檢討工作,參考香港做法,把低收入家庭與正在輪候受資助照顧服務的殘疾人士以及長者照顧者納入申請對象範圍,恆常開放申請與定期檢討調整金額,並把照顧者先導計劃轉為恆常性措施。讓政策能惠及更多有需要的家庭,協助被照顧者能繼續在社區內接受照顧,延緩需使用長期照顧服務的時間,補充及減輕經濟問題對照顧者的負擔。
第二,引入生活智能輔具,把人工智能醫療應用在照顧服務。參照日本及香港等國家或地區,由政府主導統一開發並引入不同類型智能科技輔助工具及應用系統,為本澳殘疾人士提供更完善、高品質的生活,同時減輕照顧者的照顧負擔及身體勞損。
第三,適時對康復服務十年規劃進行檢討及調整,優化殘疾人士相關服務及政策,與時並進及時調整未來發展方向,配合社會需求推出相關緊急支援服務,讓殘疾人士可以在合適社區及便利環境下自行生活,融入社會及獨立工作,增加社會勞動力及自力更新。
共建好家園協會副理事長
澳門扶康會總幹事
周惠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