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律師公會穗仲裁會簽合作
【本報消息】廣州仲裁委員會秘書長李珊率領代表團本月五日到訪澳門律師公會座談。同時進行澳門律師公會仲裁中心與廣州仲裁委員會的合作備忘錄線上簽約儀式,合作備忘錄分別由澳門律師公會主席華年達與廣州仲裁委員會主任陳思民代表簽署。
華年達表示,澳門《仲裁法》有助透過非司法途徑有效解決本地、區域性及國際性的民商事糾紛,以及提升澳門在“一中心一平台一基地”的建設中,發揮澳門與葡語系國家及新絲綢之路經濟帶國家良好關係的作用,澳門擁有眾多的語言人才,他們不僅諳識澳門特區的正式語言,同時掌握其他外語,這為澳門仲裁服務的國際化及未來在大灣區提供服務開啟大門。
廣州與澳門在仲裁和律師業法律服務的合作與交流,有助創設大灣區優質的服務環境,有助增強社會對仲裁員獨立性以及仲裁機構為有效糾紛解決途徑的信心。
陳思民指出,廣州仲裁委員會今年辦理的案件數和標的數有大幅度的增長。去年在廣州發佈《互聯網仲裁推薦標準》即《廣州標準》,這是全球首個互聯網仲裁的標準。希望廣州仲裁委員會與澳門律師公會仲裁中心踐行共商、共建、共用的合作精神,攜手共同推進商事仲裁的發展。
李珊介紹廣州仲裁委員會的發展近況以及展示今年一月成功上線全球首個APEC跨境商事爭議ODR平台。與會者希望秉持和平、發展、共贏的時代理念,共同推動及提升大灣區的仲裁服務,深化雙方在葡語系國家仲裁活動的合作,在國際商事仲裁充分發揮各自獨特的優勢,促進經濟文化交流活動的進一步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