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翰林認分裂國家洗黑錢
【香港中通社三日電】香港前“學生動源”召集人鍾翰林三日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分裂國家及一項洗黑錢罪,案件押至本月廿三日求情及判刑,鍾翰林繼續還柙,期間會為其索取背景報告。
被告鍾翰林早前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被控四罪,分別為串謀發佈煽動性刊物、分裂國家及兩項洗黑錢罪。案件原本應於二日開審,但開審前控方指鍾翰林打算承認部分控罪,案件押後至三日正式答辯。
三日,他在法院承認一項分裂國家罪,即於去年七月一日至十月廿七日期間,在香港與其他人積極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旨在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行為,即將香港從中國分離出去或非法改變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地位。
他亦承認一項洗黑錢罪,涉及於二○一八年一月十九日至二○二○年十月廿七日期間,處理在PayPal Hong Kong Limited帳戶內持有的約十三點五萬港元。
至於鍾翰林另被控的一項串謀發佈煽動性刊物罪,及另一項洗黑錢罪,獲准在法庭存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