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管補習機構促健康學習
內地推動“雙減”政策,大力整治校外補習亂象,本澳補習風氣仍盛行,托管、督課中心等輔助教育場所越開越多,學校周邊總有幾間。然部分補習社良莠不齊,近年來社會提出加強對補習機構的監管,完善及嚴格規範行業的營運條件,保障學生的身心安全。
回顧近年,不只一次出現補習社導師非禮學童個案,也有教學輔助人員體罰學生,一些家長對補習、托管機構又愛又恨。加上現行規範私立補充教學輔助中心的法律實施逾廿三年,對課餘託管服務的監管存在灰色地帶,致服務質素難以保證。醞釀多時的《非高等教育私立補充教學輔助中心業務法》法律草案,近日在行政會完成討論,建議規範中心人員學歷及資格要求、收費、運作時間、處罰制度等,並把託管服務納入監管範圍,回應社會的訴求。
觀乎近年雙職、單親家庭漸增,不少人對補習或托管服務有需求,加上“贏在起跑線”觀念,不單托管中心、補習社成行成市,服務更是隨着社會發展步伐、學校教學進度走,五花八門,針對性開拓了幼稚園入學面試訓練班、四校聯考專攻班等,深受家長及學生青睞。
面對行業急速發展,是次將托管中心納入法律的監管範圍,加強場所對管理的重視,符合實際。鑑於有關法案已醞釀多年,亟待針對現時的社會實況,加快修法步伐,盡快完善監管機制,強化對補習、托管場所各方面運作及人員的規範,加強對學生及家長的保障。特別是疫情後,機構因防疫停運衍生的收費投訴大增,未來應在費用處理上,作更好的規範。
在擬定處罰制度打擊業界違規行為外,應避免扼殺業界的生存和發展空間,修法時宜多聽取及徵詢業界意見,了解實際營運的難點及可優化之處,平衡所需,適當保有彈性,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補習非必要。家長要權衡孩子補習的利弊,切勿過份依賴補習社,盡量多抽時間照料子女,參與成長。教育界亦應減輕學生的作業負擔,因材施教推行更多補底措施,促進學生健康學習、快樂成長。
夏 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