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習社法將送至立法會審議
業界倡學歷運作留彈性
《非高等教育私立補充教學輔助中心業務法》法律草案將送至立法會審議。私立補充教學輔助協會會長楊達鎮表示,過去六人以下設於住宅內的補習中心較難監管,認同法案建議住宅不能設補習社,有利於監管,保障學生的安全。希望法案對行業人員的學歷要求、各項運作等保有一定彈性,在加強監管同時,協助行業健康發展。
本報記者 報道
收生類型要求學歷
《非高等教育私立補充教學輔助中心業務法》法案建議,提高人員學歷及資格要求。楊達鎮指出,業界贊同並已持續提升人員質素,但若對各人員學歷設限,擔憂在疫情後就業環境變好,不單較難請人,薪酬也要大幅調升,變相成本增,有增加收費的壓力。條文應保留一定的彈性,如小學生毋須指定大專畢業生補習,高中畢業也具指導技巧。宜因應補習社收生的類型,設定不同人員的學歷要求,更為匹配。
對於建議新增托管員一職,需具小學或以上學歷,否則要完成教青局提供的專門培訓。他稱,過往也有同類職位,即為接送員,不少都由具經驗人士擔任,懂得照顧小朋友,學歷未必太重要。若規定相關人員的學歷,有必要長期開展課程及提供足夠學額,方便讓行業現有人員、有意進入行業者報讀。
公佈場地人數準則
現時沒場地面積與招生人數的準則,難以預計當局最後批核的招生數,可能在中心準備好場地及設施後,獲批的招生數與原本估計落差很大。有必要公佈審批準則,並且聽取意見達成共識,使業界更清晰明白空間、設施及收生的指標等,可作較準確的預估,有利經營。
冀不限制收費統一
是次法案也對收費作出優化。他指出,每間補習社的收費都是公開透明,家長一查詢便可知悉。補習社的收費方式不同,乃涉及托管、督課及膳食等各類服務,有不同價格,不存在混亂情況。把價格識別牌掛於中心內的當眼處,問題不大,但不希望未來限制及規定各中心的收費統一,會影響生存。
本澳不少雙職家庭對子女托管及學習補充服務有需求,要保障業界及學生。楊達鎮稱,法案對私立補充教學輔助中心作了各方面的規管,也加強罰則,業界都願意配合,但應多聽取業界意見,同步設立協助業界健康發展的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