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強制央積金已奠好基礎
【本報消息】特區政府早於二○○八年藉《社會保障和養老保障體系改革方案》,提出雙層社會保障制度,並以先易後難方式,逐步推進中央公積金制度建設。直至十年後的二○一八年,《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生效,標誌着雙層社會保障制度正式落實。經過三年運作,非強制央積金的社會認受性高,成效顯著,為“非強制性”過渡至“強制性”提供良好基礎。
居民關注退休保障
《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審視報告指出,非強制央積金分配制度自二○一○年至二○二○年底,政府撥款累計逾二百八十六億澳門元,帳戶擁有人最高可獲分配撥款及收益合共八萬六千九百一十澳門元。供款制度實施三年來的參與情況、退休基金規模和投資回報等均持續增長,顯示制度運作順暢並取得一定成果。
至今年九月,加入制度的僱主達二百六十四名,約有二萬四千名僱員參與公積金共同計劃,以及約七萬五千名居民設立公積金個人計劃,反映居民關注自身退休保障,並逐漸意識到及早規劃和積累退休儲備的重要。
僱主負擔不會大增
非強制央積金作為本澳養老保障發展的重要支柱之一,審視報告中大部分受訪者認同需要朝強制性發展,普遍認同實施強制性職業儲蓄計劃是世界趨勢。完善退休福利不僅可以留住人才,長遠能減輕政府應對人口老化帶來的社會福利負擔,故願意支持配合政府的政策及承擔社會責任。
研究團隊相信,為澳門居民提供強制性職業儲蓄計劃已是社會發展趨勢,所以建議讓制度由非強制性過渡至強制性。由估算結果看,全面實施強制央積金雖然會增加成本,但相信不會對僱主造成過大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