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換錢黨呃賭客九萬判囚
【本報消息】一名女換錢黨涉詐騙賭客九萬元。其於初級法院的供詞否認指控。合議庭裁定,其一項加重詐騙罪成,判囚一年六個月,賠償九萬元。
被告李X,女性,內地人,缺席庭審,涉一項加重詐騙罪。
案情顯示,李女與事主一同進入娛樂場,李女訛稱可用較優惠價格兌換港幣。事主信以為真,過帳九萬元人民幣予李女。在過帳後,李女迅速離開娛樂場和澳門。
李女的供詞否認,辯稱二人只是金錢糾紛。法官指出,事主有過帳予被告的記錄,且根據閉路電視錄影片段顯示,被告在收到錢後,馬上離開娛樂場。認為事主提供的版本更合理、可信,裁定被告一項加重詐騙罪成,判囚一年六個月,不予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