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區議員宣誓無效遭DQ
【中新社香港廿九日電】香港特區政府廿九日宣佈,第二批宣誓區議員中有十名區議員宣誓無效。
特區政府按《二○二一年公職(參選及任職)(雜項修訂)條例》要求,於九月廿四日舉行油尖旺區議會、深水埗區議會、九龍城區議會、黃大仙區議會和觀塘區議會的區議員宣誓儀式,這是第二批區議員宣誓。當日,出席區議員在儀式上逐一宣誓擁護香港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區政府民政事務局長徐英偉作為行政長官授權的監誓人監誓。
監誓人已於九月廿四日確定當天宣誓的五十五名區議員中,有四十五名區議員的宣誓有效。由於監誓人對其餘十名區議員所作宣誓的有效性存有疑問,監誓人已於九月廿四日致函有關區議員,要求其提供額外資料。
經考慮有關區議員的書面回覆及所有相關資料後,監誓人根據香港基本法第一百○四條的解釋所訂下的原則及相關的法律規定,確定十名區議員的宣誓為無效宣誓,包括胡穗珊、涂謹申、曾自鳴、朱江瑋、劉偉聰、曾健超、郭天立、任國棟、莫灝哲、梁翊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