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諮委冀做好規劃推電動車
【本報消息】澳門政府在“二五”規劃諮詢文本中提出:特區政府繼續帶頭推動使用電動車,新建政府辦公大樓內須為所有停車位預留慢速充電供電容量和基礎設施,並在新建私人樓宇引入相關要求。交諮委黃萬濱認同規劃要求,希望當局為未來的規劃做好指引。
黃萬濱指出,據資料顯示,全澳電動車現有一千七百多輛,當中電單車約二百多輛,雖然上升的趨勢未有大幅增加,但反映居民對電動車具一定接受程度。此外,全球汽車生產商對電動車的研發投入有增無減,相信未來居民對於電動車的需求只會有增無減,政府在規劃中應有所準備,以應對日漸增多的電動車輛。
黃萬濱表示,現時澳門有約二百個公共充電設施,面對不斷增加的電動車輛,有必要訂定充電設施在停車場中的佔比,同時鼓勵更多私人停車場裝設充電設施,合理地體現既有政策支持及用者自付的公平原則。據了解,現時電力公司已透過簡便手續,讓符合要求的私人停車場裝設充電設施,進一步方便電動車的駕駛者。
“二五”規劃諮詢文本中提及,特區政府繼續帶頭推動使用電動車。去年政府註冊機動車輛共有一千九百五十輛,然而截至今年五月特區政府使用中的電動車輛只有三十四輛,政府有必要訂定制度,為推動電動車起帶頭作用,以鼓勵社會共同建造綠色社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