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局向物管業宣防火
【本報消息】消防局訊:第十五/二○二一號法律《樓宇及場地防火安全的法律制度》本年八月十六日正式公佈,並將於公佈後滿一年起生效。消防局為加強社會各界對該項法律的認識,正籌備一系列的法律推廣工作。本月十六日下午,應物業管理業商會及澳門不動產管理專業技術人員協會的邀請,在中華總商會大廈舉辦《樓宇及場地防火安全的法律制度》講解會,約一百五十名業界代表出席。
立法會主席高開賢,立法會議員崔世平、葉兆佳、王世民,物業管理業商會永遠會長劉藝良等;消防局副局長鄺逸富、燃料安全廳長勞杰志、防火廳代廳長林俊生、研究及策劃廳代廳長陳明、法律輔助處長李寶佳及副一等消防區長黃思添出席。
強化公眾防火責任
講解會上,消防局詳細介紹《樓宇及場地防火安全的法律制度》的內容,強調新法律是以保護人的生命、財產及環境免受樓宇及場地內發生的火災引致的風險為目的,以更好地配合社會發展,促進防火安全的現代化,強化社會和公眾的防火安全責任。講解會主要詳細介紹明確劃分執法權限、明確維持安全條件的責任人、維持防火安全條件的義務、強化防範措施及合法性監督措施、以及明晰處罰制度等內容。
提高執法保障生命
與會者主要就“執法權限的劃分”、“維持安全條件的責任人”、“防火安全負責人的義務及培訓”、“安全崗設置”、“應急計劃”以及“明晰處罰制度”等方面踴躍發問,消防局就上述問題逐一作詳細解答。講解會氣氛良好,業界均認同是次《樓宇及場地防火安全的法律制度》出台能提高樓宇及場地防火安全執法效能,更有效保障市民的生命財產安全。
社區防火安全除了依靠法律制度,更倚重預防工作。因此,需要特區政府、業界和居民共同努力,肩負起應有的責任,營建更好的社區消防安全環境。今後,消防局將一如既往深入社區,秉持“以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並與業界保持緊密的溝通及合作,定期組織業界人員參與消防安全培訓及實習,積極提升市民的消防安全意識。消防局將繼續就上述法律制度的內容推廣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