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夫婦涉假婚五人被捕一逃
【本報消息】三對夫婦以假結婚方式騙取澳門居留權,治安警日前處理一宗家庭團聚申請期間,發現其中一對夫婦婚姻關係可疑,順藤摸瓜揭發另外一宗假結婚案件。警方本月十三日傳召涉案二男三女調查,目前案件尚有一人在逃。
第一疑犯姓梁,男性,五十歲,原內地居民,已取得澳門身份證;第二疑犯姓林,女性,六十五歲,澳門居民;第三疑犯姓陳,男性,六十歲,澳門居民,第二疑犯丈夫;第四疑犯姓蘇,女性,五十歲,內地居民,第一疑犯妻子;第五疑犯姓黃,六十五歲,原內地居民,已取得澳門身份證。在逃男子姓馮,七十歲,內地居民,第五疑犯丈夫。
結婚離異再復婚
治安警日前處理第一及第四疑犯的團聚申請期間,發現二人離異後復婚,深入調查後發現梁某曾與蘇女早年在內地締結夫妻關係,直至二○○六年離異。但梁某相隔一個月後,便與第二疑犯林女註冊,並於二○一○年取得澳門居民身份,同年亦為與蘇某誕下的兒子取得澳門身份證。梁某一四年與林女結束夫妻關係,翌年再與蘇姓女子復婚,並以家庭團聚方式申請其來澳定居。
另外,警方發現林姓疑犯一九八○年與第三疑犯陳某結婚,並透過夫妻關係取得澳門居民身份。直至二○○五年二人離異,陳某同年再與案中第五疑犯黃女登記成為夫妻。黃女二○一○年取得澳門居留權後,一三年與陳某離婚,再與身處內地的馮姓丈夫(二○○五年離婚)復合,至一八年申請其來澳定居,暫未取得澳門居民身份。
收六萬為夫還債
警方根據調查所得懷疑案中三對夫婦以假結婚方式,取得澳門居民身份,本月十三日傳召五人至警處調查。期間第二疑犯林女承認收取六萬澳門元與首嫌犯梁某假結婚為丈夫還債,而梁某則否認向對方提供酬勞。另一對假夫妻(陳、黃)透過“契媽”介紹認識,二人承認以假結婚方式取得澳門居民身份,但否認當中涉及利益關係。警方分別以偽造文件罪及虛假聲明對五人落案起訴,並調查在逃疑人下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