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
金融機構賣盤審視服務不受影響
【本報消息】對澳門通賣盤悉售股權,金管局回覆本報查詢時表示,當局會依照《金融體系法律制度》的規定,對金融機構主要股東的轉換作出審批,包括審視有關金融機構會否繼續投放適足的資源配置,確保不會因股東的改變影響向客戶提供的服務等。就個別個案,金管局不作評論。
金管局指出,為促進本地支付市場健康發展,近年不斷推動金融機構優化支付服務,並加強相互合作。
今年首季推出的“聚易用”,讓商戶簡便地受理本地八種二維碼支付工具。相關的《聚合支付業務監管要求》訂明金融機構須以公平和合理的商業條款進行合作,藉此為各方營造公平的市場環境,推動電子支付使用的普及,助力移動支付市場的多元發展。